黎明基金會清寒榮民子女大專生獎學金受理申請


更新日期:2009/09/23 16:55



(軍聞社記者林宜慶台北廿四日電)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辦理九十八年度大專院校學生清寒榮民子女獎學金,凡符合資格學生,請依各校規定時間提出申請,該會自即日起受理各校送交之申請表格,截止日期為十一月十日(以郵戳為憑)。


 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表示,九十八年度大專院校學生清寒榮民子女獎學金,獎勵對象為就讀教育部立 案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專科部(四、五年級)、大學部、研究所(博、碩士班)等在學生(不含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進修部、在職進修生、推廣教育 學分班及夜間部學生),並具有下列身分者:榮(遺)民未支領軍公教退休俸(不含大陸或遺眷半俸)、生補費、贍養金,且未任職公務機關(構),或任職上述單 位,而依規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者之子女。


 此次獎學金獎勵名額計有,各校研究生一名、大學生一名、專科生一名,各校得依該基金會提供獎學金名額及成績,實施甄選,推薦績優學生,併申請表件,送黎明基金會覆審合格後給獎。研究生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一萬五千元,大學生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一萬元,至於專科生則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八千元。


  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強調,申請者應填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規定之申請表,可向各校承辦單位索印;或自行上基金會網站(網 址:www.lmcf.org.tw)以A4紙張下載備用,並繳交成績單正本或經學校驗證之影本、軍(榮)眷學生身分證明等文件,向所就讀學校規定期限內 申請。


 如欲詳如相關申請訊息請電:(02)23770726或23778713轉610邊秘書,各校送交之申請表格,請寄台北市大安區安居街九十八巷二十二號黎明基金會收(郵遞區號1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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